
期刊简介
《中国肺癌杂志》(CN 12-1395/R, ISSN 1009-34197)——我国唯一一本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肺癌专病杂志,创刊于1998年,为中文月刊。中国工程院院士孙燕教授担任本刊名誉主编,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我国著名肺癌专家周清华教授任主编。另有来自美国、丹麦、意大利和日本的多位国际著名肺癌专家以及国内的100多位从事肺癌基础研究和临床防治工作的知名专家担任副主编和编委。 本刊以提高我国肺癌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水平,提供学习交流和学术争鸣的园地,促进国际学术交流,推动我国肺癌防治工作的发展为办刊宗旨。本刊被Medline/Pubmed/Index Medicus、DOAJ、CAB Abstracts、CSA、EBSCO-CINAHL、Global Health、Index Copernicus、Elsevier EMBASE/SCOPUS、CA、HINARI等数据库收录,已被收录为国家科学技术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为国家肿瘤学核心期刊。 本刊开设的主要栏目有报道肺癌防治研究的最新成果,基础与临床以及边缘学科等领域的论著、综述、述评、讲座、临床经验、病理(例)报道、新技术、新理论、短篇报道、继续教育和各类消息等。
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有何作用?第一发明人与第二发明人有何区别?
时间:2023-12-28 09:46:06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针对现有技术的改进或者创新,对实用性进行保护的专利。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需要填写专利申请表,并注明专利发明人。那么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具有哪些作用呢?第一发明人和第二发明人又有何区别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发明人在实用新型专利中的作用
1. 提供法定人选
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专利发明人被视为法定人选,只有专利发明人才能获得专利权。同时,专利发明人也享有优先权,使其在申请其他专利时具备优先申请权。
2. 维持专利权利益
发明人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有权利取得专利,并且可以获得专利保护期内的全部专利利益。
3. 赋予权利
发明人可以将自己创造的实用新型发明转让给第三人并获得利益。
二、第一发明人与第二发明人的区别
1. 第一发明人
第一发明人通常是发明创作的主要贡献者,负责对实用新型专利进行规定和改进。其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被认为是主要发明人。在特定条件下,第一发明人还可以获得由发明产生的专利利益。
2. 第二发明人
第二发明人通常是在实用新型专利的规定和改进过程中,提供了支持和帮助的人员。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第二发明人通常不会被列入第一发明人之列,但也承担着一定的专利申请义务。
三、注意事项
1. 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人,包括所有人员,如合作人,实验室研究人员,学术机构等。
2. 专利申请中发明人的权利和义务要经过协商达成一致。
3. 第一发明人与第二发明人之间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4.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发明人应该注明其真实姓名和信息。
总之,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是专利申请中的重要角色,不仅具有提供法定人选、维持专利权利益、赋予权利的作用,而且第一发明人和第二发明人分别承担着不同的专利申请义务,我们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时候应该重视其作用和理解其区别,注重沟通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