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中国肺癌杂志》(CN 12-1395/R, ISSN 1009-34197)——我国唯一一本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肺癌专病杂志,创刊于1998年,为中文月刊。中国工程院院士孙燕教授担任本刊名誉主编,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我国著名肺癌专家周清华教授任主编。另有来自美国、丹麦、意大利和日本的多位国际著名肺癌专家以及国内的100多位从事肺癌基础研究和临床防治工作的知名专家担任副主编和编委。 本刊以提高我国肺癌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水平,提供学习交流和学术争鸣的园地,促进国际学术交流,推动我国肺癌防治工作的发展为办刊宗旨。本刊被Medline/Pubmed/Index Medicus、DOAJ、CAB Abstracts、CSA、EBSCO-CINAHL、Global Health、Index Copernicus、Elsevier EMBASE/SCOPUS、CA、HINARI等数据库收录,已被收录为国家科学技术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为国家肿瘤学核心期刊。 本刊开设的主要栏目有报道肺癌防治研究的最新成果,基础与临床以及边缘学科等领域的论著、综述、述评、讲座、临床经验、病理(例)报道、新技术、新理论、短篇报道、继续教育和各类消息等。
发表的论文不是现在所在单位,是否可用于评职称?
时间:2024-06-04 09:44:10
许多专业人士在评职称时面临一个疑问:如果发表的论文不是以本单位名义,那么这篇论文是否还能用于职称评定?通常,职称论文的署名确实需要包含本单位名称,因为这涉及到单位的基本信息和论文的真实性验证。当论文发表并在1-3个月内被数据库收录后,职称评定部门会核实论文的真实性,且通常是以单位名义进行搜索确认。
当我们探讨“非本单位论文是否可用于评职称”这一问题时,首先要明确的是,评职称论文必须满足本单位职称文件所规定的具体要求。如果提交的论文不符合这些要求,很有可能不会得到认可,从而无法为职称评定加分。
然而,在实际工作生涯中,人们可能会因各种原因更换工作单位,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那么,如果在前一个工作单位期间已经发表了论文,这篇论文是否还能在新单位用于评职称呢?答案是可能的。如果需要,作者可以向原单位或编辑部申请开具相关证明。但也要注意,有些单位可能不认可在非本单位期间发表的论文,这时作者就需要在新单位重新按照要求发表评职称论文。
由于不同职称单位对职称论文的要求存在差异,因此“非本单位论文是否可用于评职称”这一问题并没有统一的答案。一般而言,除非职称单位明确规定只认可本单位名义发表的论文,否则非本单位的论文也是有可能被接受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参评人在发表职称论文前,先与本单位进行确认,以确保论文的有效性。
总结来说,关于“发表的论文不是本单位的,是否可以评职称”的问题,并没有一个简单的“是”或“否”的答案。它取决于具体的职称评定要求和单位政策。因此,提前了解并确认相关要求至关重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随时咨询云平文化的在线编辑团队。